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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落格,是记载着自己的生活,今天打的部落格,明天将化为历史。 它,让我打出了一篇篇的现在;它,让我回忆了一篇篇的曾经。 部落格,也就是我的历史课本...

2011年4月8日星期五

敌与她

那个人,你给我看好!! [[不是你要的我都要,不是你喜欢的我都喜欢!!]]

你曾问过我才来判定?你认为我喜欢他?放屁!!
不要以为你喜欢的,我就喜欢。我是我,你是你,我和你的眼光都不异。
你不是我,不可以肯定我的事。
还有,即使我喜欢我也不会抢你的。
再说,也没有必要去抢,如果你认为我在抢你的,那么我把他的整个人给回你!
这样行了吧??? 满意了吧??
我根本没有把你当敌人,如果你真想玩这种那么幼稚的游戏,我是不会奉陪的!
不要以为你的人生是那些电视剧,只为爱情而活!你把人生当着什么了?!
现在我们才几?根本不懂什么是喜欢吧?难不成你真的懂?还爱了?
哈哈哈..不要笑话了吧..
本来不打算把你打进我的blog了,但是不打进去我相信在雅尔国中你将成为我第一个最讨厌的敌人。
希望你有自知自明,不要傻傻跑去问我的任何一个朋友是不是你!
也希望你不要到处传这些没有被证实的谣言...
对你只有希望,没有期望。
而那个希望是非常非常的渺小,渺小到一粒沙子都抵不过!

如果你不确定是你,你不用再猜测,可以跑来向我求证,但只允许你一个人。


而你啊?无聊才打下去的咯~!
我真的没想到,只是玩弄一下,我就在你心目中成了不可擦去的人噢~
哈哈哈...
这有够笑话的...
如果你想在这次机会里,挑拨大家之间的感情,那么就挑拨吧!
我不在乎。
如果你成功,那么只能说他们不够信任我;
如果你失败,那么只能说你在他们心中已经是个垃圾。
抱歉啊,因为最近心情差了一点,所以话有点难听,呵呵。
而你期望的,让我把他们都带坏,我会尽量的=D
反正你整天都把这句话挂在嘴边嘛,成全你咯。
如果为了你,而去害怕你的“不知死”这三个字,那么我不是太蠢了?

看你也不会来看的啦,所以这一篇就打那么短咯~


而你..
十四年的生活,才发现彼此都不了解彼此。
而现在无所谓到一句解释也懒了...
或许,长大后的我们,都不会再了解谁和谁了吧。
也渐渐的,因为不了解,所以开始失去了信任。
一切都只是表面的好,就这样吧...
答应过自己不哭,所以我不哭;
答应过自己学会无所谓,所以我无所谓了。
无所谓,就让你心目中有一个这样的我吧。
因为,我已经无力再挣扎了..
这件事,留下个残美的记忆,化为彼此小时候信任的句点。

我们已经有一个星期没有对话了=(
(这件事,不提了不写了,因为已经是过去了=))


以上三件事,一件是喷怒,一件是无所谓,而另一件是多过于在意了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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